從我開始寫文字的時候,就會遵循某種特定的規則。這個規則有所變化,最初的版本和現在的版本已經不完全相同。
除了學校布置的作業之外,我寫的文字都是出於興趣,我的工具是一支筆和一本小筆記本。我總是會留出筆記本的第一頁(兩面),從第二頁的第二行開始寫。沒有特殊的動機,只是覺得這樣開始寫更有儀式感。此外,我的字越寫越小,最初的文字可以佔滿一行的高度,寫到一頁的後半段,方塊字只剩下不到一半高的一行。這是一個壞習慣,幸好後來改掉了。在小學和初中時期,我寫了兩本(未完成的)小說,一本遊戲製作日誌和一本小品排練劇本集,還有各種改編歌詞和碎碎念等等。
到了高中,我開始不再遵循任何規則,也不再一行行地寫下來,而是完全根據心情隨意地寫在任意位置,用任意大小和任意語言寫下任意句子。這些句子大多數都很激烈,充滿對社會的不滿,以及大量消極的態度和思想。幸好我的高中語文老師很有趣,她給我的留言至今仍然放在博客的關於頁面上。我非常感謝她。
在筆記本上寫字的習慣一直延續到大學。成年後我開始認真地寫字,買了幾本硬皮 A5 筆記本,寫日記和閱讀聖經感想。就這樣寫了兩本,字跡從仔細到不拘一格,花了三年的時間。字體本身並不是最重要的,而是這些文字記錄了青春懵懂時期的友情愛情、憤青思想和家國情懷。
以上是物理上的寫字,更多的文字我習慣通過鍵盤記錄。各種平台的博客,從幼年到現在分為兩個截然不同的時期。
起初喜歡打繁體字,因為當時認為這是【正統】,所以寫在日記本上的大多是繁體字。現在讀起來真是辛苦啊。另外我還喜歡打半角,所有的逗號、句號、感歎號等標點符號都用半角,這樣看起來可以更節省空間。因此,我對於省略號(中二時期用省略號特別頻繁)的使用有一種特殊癖好:打 6 個以上的半角句號,偶爾還會在最後加上兩個斜杠【//】。現在看當時的文字就像一堆毛線團上爬著稀稀拉拉的毛毛蟲。
隨著年紀增長,我對於寫字這件事越來越敬畏,對於排版有了一套比較系統的認識。博客和公眾號成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養分,其中優秀的作者和他們的排版潛移默化地影響著我。因此,我的寫字逐漸有了以下主要規則:
- 正式文章嚴格遵守中英文標點符號的正確使用(部分情況例外);
- 英文句子結尾的標點符號後空一格再起新句子;
- 句子開頭和結尾以外的中英文之間用空格區分;
- 中文句子用全角符號,拉丁語系句子用半角符號;
- 段落之間空一行(這個習慣來自對 Markdown 語法的認識);
- 引號使用【】或者 “”(我排斥直角引號);
- 嚴格遵循品牌或者固定詞彙的寫法(iPhone/iCloud/OneDrive/WordPress 等)
以上這些規則大多數和中文文案排版指北相契合,這篇文章的靈感來源也是這篇文章。因為習慣了這套排版,加上自身有輕微強迫症,我在網上如果閱讀到格式不符合的文章會相當難受,特別是用中文半角標點符號的、沒有遵循固定寫法的。但是我不會把自己的感受強加於他人,我只會專注於別人寫的文字內容,畢竟那才是核心,排版只是表面功夫,只是讓人讀起來更加舒適而已。